秘书职业是企、事业单位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工作。许多发达国家对秘书人员都有严格的要求,凡从业人员要持有秘书职业证书。我国决定推行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规定凡在企事业单位、涉外机构中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,都要接受秘书职业资格鉴定,取得资格证书,然后持证上岗。
在新的秘书国家职业标准中,以前的初级、中级、高级三个级别分别由国家资格五级、国家资格四级、国家资格三级所代替,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国家资格二级。
秘书职业是一种具有综合性和辅助性特点的职业,因此,在新标准中,要求从事这一职业者具有较强的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、综合协调能力和合作能力、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。秘书职业标准中包含了从接待工作、档案工作、文书拟写与处理、会议组织,到信息工作、办公室日常事务以及协调工作等多个方面的职业资格要求,是培养和考核秘书职业领域从业人员的基本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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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 考
条 件 |
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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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,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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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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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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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、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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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,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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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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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。
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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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,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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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六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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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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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习
方 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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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周期1—2个月;面授;培训时间为周六、周日或晚班上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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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 程
设 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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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书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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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自动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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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记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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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与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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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管理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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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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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沟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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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事务与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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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与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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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用事物文书的拟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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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与商务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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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 名
须 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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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 训
颁 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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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经过我校培训并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,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
秘书职业资格证书》。并实行统一编号,登记管理,可作升职竟岗、就业应聘的依据,证书终身有效,全国通用。在国际上受到联合国和一百多个国家以及国际经济组织的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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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 训
费 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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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书(国家二级):950元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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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书(国家三级):750元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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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书(国家四级):600元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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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括培训费、
书籍费、考试费、报名费、办证费、鉴定费、资料费,之后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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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校 一 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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